Translations:Commons:Copyright rules by subject matter/6/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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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 OK 一般的規則。

這個1973年的計算器廣告沒有版權聲明,屬於公共領域。

OK 例外:在美國,在集體作品(雜誌和報紙)上發布的廣告不受整個集體版權聲明的保護工作。(請參閱[$1 美國版權局通告3],“版權聲明”,第3頁,“對集體作品的貢獻”。)這是因為通常會投放相同的廣告在許多出版物中。(參見[$2 美國法典第17章第4章]。)請注意,此規則“不”適用於版權屬於集體作品的出版商,例如訂閱另一本雜誌的廣告。它也不適用於首次在美國境外發布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