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NLC404-00J004015-105363 安徽高等法院公報 年第1卷第5–7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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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安徽省高等法院公報處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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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安徽高等法院公報
Volume 年第1卷第5–7期
Publisher
安徽省高等法院公報處[發行者]
Description

原件有污跡,回皺

安徽高等法院公報第五六七期合刊目錄
法規
民法第二編債續(民國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布)
命令
司法行政部部令
減王維藩充安徽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候補書記官由十五年四月二日
派黃梓堂署安徽蕪湖地方法院檢察官由十九年四月二日
派徐家駒試署安徽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推事由十九年四月四
調派吳魁代理安徽第一監獄典獄長由十九年四月五日
任命焦易林為安徽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書記官長由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任命江紹傑為安徽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書記官由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任命黃守堉試署安徽蕪湖地方法院書記官由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任命柯睦恭試署安蕪湖地方法院書記官由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派曾宣充安岳高等法院候補書記官由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派龔振本充安徽高等法院尒一分院候補書記官由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派熊彚瑩充安徽各地方法院候補檢察官由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派鄭漢光充安徽蕪湖地方法院檢察處候補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一日
任命錢家騮署安徽高等法院檢察處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一日
派董宗漢代理安窩懷甯地方法院檢察處主任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一日
任命黃譽署安徽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檢察處主任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一日
派余佩華試署安徽懷甯地方法院推事由十九年五月一日
任命汪雲鶴試署安微蕪湖地方法院看守所所長由十九年五月六日
派陳步高試署安微高等法院庭長由十九年五月六日
派李光祖試署安微高等法院推事由十九年五月六日
派李象賢暫代安微懷竊地方法院推事由十九年五月六日
任命吳伯皋署奘徽燕湖地方法院檢察處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六日
派王敬信署安徽蕪湖地方法院庭長由十九年五月六日
派呂寶璋暫充安微高等法院檢察處學業書記官山十九年五月六日
派楊昌熾代理安微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推事山十九年五月九月
派安冠臣試署惡衙桐域縣法院首席檢察官由十九年五月十四日
派溫廣鐾充安徽各地方法院候補檢察官由十九年五月十四日
派婁廷棟充安徽高等法院檢察處候補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十五日
任命王佐試署安徽高第法院檢察處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十五日
派朱金鳴暫充安徽合肥縣法院學習檢察官由十九年五月十六日
派江城試署安徽合肥縣法院首席檢察官由十九年五月十六日
派費祥麟暫充安徽蕪湖地方法院候補檢察官由十九年五月十六日
派郎文虎暫代安徽桐城縣法院檢察處主作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派馬肇華充安徽桐城縣法院檢察處學習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派陳新純充安徽懷寗地方法院檢察處候補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派支鼎元暫充安徽懷寶地方法院檢察處候補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作命張永塔試署安徽高等法院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作命呂孝釋試署安徽高等法院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派朱樹霞充安徽高等法院候補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派袁士監試署安徽高等法院推事由十九年五月二十日
派鄧照鸞詈安微蕪湖地方法院檢察官山十九年五月二十日
派鄭禮鴻代理安微懷寗地方法院檢察官山十九年五月廿一日
任命項強試署安徽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檢察處書記官由十九年五月廿六日
派胡德新充安徽各地方法院學習推事由七九年五月廿六日
派沈壽昌充安徵懷甯地方法院候補推事由十九年六月四日
派笪世英試署安微蕪湖地方法院檢察官由十九年六月四日
派邵耀南充安微桐城縣法院學習檢察官由十九年六月十七日
派潘桃代理安微高等法院書記官長由十九年六月廿五日
派白酒封充安徽高等法院候補書記官由十九年六月卄五日
任命劉華卿試覺娑微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書記官由十九年六月廿五日
派瞿傳禧充安徽合肥縣法院檢察處學習書記官由十九年六月廿八日
任命黃慶隨試署雲共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檢察處書記官由十九年六月廿八日
任命朱遠無試署安徽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檢察處主任書記官由十九年六月廿八日
任命馬龍驟試署安徽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檢察處書記官由十九年六月廿八日
派馬志元充安徽蕪湖地方法院檢察處候補書記官由十九年六月廿八日
司法行政部訓令
令署安徽高等法院院長曾友豪為據呈報十八年十二月份狀紙數目各表並請分別處分各廢狀辦法由十九年五月廿六日
令署安徽高等法院院長曾友豪為十八年度及以前預算按照劃分國地支出標準凡屬國家支出於本年六月底以前送達本部仍可核轉其屬地方支出者應行知各該地方政府列入地方總預算案內匯轉由十九年四月十六日
令署安徽高等法院院長曾友豪為據是請指示造報司法狀紙四柱表及轉發細數表辯法由十九年五月十六日
令署安徽高等法院院長曾友豪為據呈報律師熊棠營奉令暫代高二分院候補檢察官聲請撤銷登錄新鑒核備資由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院訓令
令各院縣為轉奉部令令廢民法第三編物權用十九年四月二日
令各法院為奉部令轉發各種司法收入月報表格式及造報辦法由十九年四月四日
令青陽縣縣長為奉飭轉令已故管獄員周顯思遺族遵照修正官吏恤金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辦理由十九年四月四日
令貴池縣縣長飭令設法補助四口糧經費由十九年四月九日
令各院署處為轉部令以總理墨跡禁售與外人由十九年四月十日
令各院署處為轉令不得任用貪污及劣跡昭着者為公務員由十九年四月十日
令各院署處為核定人民訴願辦法令仰知照由十九年四月十日
令桐城縣政府法院飭將舊監所裁撤改為桐城縣法院看守所由十九年四月十二日
令各院署處為華洋訴訟案件現改由高等法院或分院依普通法合受理以前審等辦法概不適用由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令各院署處奉令定六月一日為交易所法施行日期仰知照由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令各院署處
奉令定四月一日為考試法施行日期令仰知照由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令合肥縣縣長飭將從前收受民刑訴訟各案件移交縣法院接收辦理由十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令合肥縣法院發該院木質關防及小官章由十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令各院署處為中央第七十八次議決在國歌未制定之前可以黨歌代國歌仰卽知照由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令潛山縣縣長飭派除幫助戒護監所並就地設法維持囚糧由十九年四月廿九日
令各院監署令知司法行政部部長就職任事日期由十九年四月三十日
令第一監獄典獄長轉飭分監將十七年度節餘經費劃抵看守所積欠化塾口糧井仰具報備查由十九年四月三十日
令各院署處為分發十九年度試辦預算章程仰逗照編造送院以便匯編由十九年五月一日
令桐城縣法院院長李述飭將留所執行之犯以刑期不滿一年者為限由十九年五月七日
令兼代第一監獄典獄長陳樹聲飭將印信人犯文卷及承管經常作業款項移交新任吳魁接收由十九年五月九日
令各院署處奉國府抄發限制官吏兼職原提案由十九年五月十日
令各院署抄發對於反革命份子不得輕釋一案原呈函仰遵照由十九年五月十日
令太湖縣縣長飭將匪軍劫獄非駐監損失器具實情查復由十九年五月十日
令蕪湖地方法院院長麥鼎華飭知呈准建築看守所圍牆由十九年五月十日
令各院署處發管理注射器注射針暫行規則仰知照由十九年五月十二日
令各院署處抄發撤廢各項條例規則等原單令知照由十九年五月十二日
令各院縣處為奉部分嗣後華注民事訴訟應依照現行法合一律徵收訟費井合出具法定訴狀仰遵照由十九年五月十五日
令各院縣署為抄發非訟事件徵收費用暫行規則由十九年五月十五日
令第一分二院飭知代最高法院經徵訴訟費用毋庸代貼印紙由十九年五月十五日
令各院署處為奉令編遣期內減薪一案經國務議決議分別發還由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令各院院長首席檢察官飭知華洋上訴案件已由外交部分咨各省政府各特別市政府轉飭各交涉署遵照移交並照會各關係國公使由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令各院署處奉國府令各機關公務員服用國貨一案分仰遵照由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令各院詈處為抄發國府修正共產黨人自首法第七條條文分仰知照由十九年五月十七日
令桐城縣縣長飭將保管修監各款移交縣法院點收以作建築新看守所經費由十九年五月廿二日
令各院署為抄發修正看守所暫行規則令仰知照由十九年五月廿三日
令涇縣司法委員李秀藩飭將留用法收各款按月送交該縣縣政府以憑劃抵由十九年六月二日
令各院署為不動產登記法制定施行以前舊條例暫仍適用合仰知照由十九年六月四日
令各縣飭縣府督同承審員以後提押人犯須用提押票執行人犯須用指揮執行書幷抄判詞等件通知監獄由十九年六月七日
令懷寗地方法院院長俞仁愈為據看守所所長呈以過字號押犯一百五十人密議暴動病監押犯鄭大海越號扣鎖等情仰卽轉飭嚴加戒護由十九年六月七日
令各院署處飭遵照三中全議決之厲行節約運動案辦理具報由十九年六月七日
令各法院律師公會發民事習慣調查表限期填報由十九年六月十九日
令各院監縣為奉令轉交上海特別市執委曾呈請通令各監獄人員嚴防拘禁反動份子暗中活動一案抄發原呈飭屬嚴加防止由十九年六月廿六日
令各院署處監轉發現任公務員甄別審查及家庭狀況調查各表依限填送由十九年六月廿六日
令各院監奉令轉筋依照適用之審理判決執行三者加以整頓由十九年六月廿八日
本院指令
令石埭縣縣長許佩之為呈據管獄員請將已決犯沈清練等被匪劫放自行回監酌予減刑由十九年四月三日
令望江縣管獄員柯經世為據呈擬拆城修監辦法請飭縣進行由十九年四月三日
令滁縣縣長徐沛南為呈據管獄員報開辦作業籌備基金情形祈備查由十九年四月三日
令兼代第一監獄典獄長陸樹聲為呈請添置囚床二十張所需價款擬在本月經常費節餘項下動支錄同估單送核由十九年四月七日
令六安縣管獄員魯夢丞為擬請添用看守二名由十九年四月七日
令霍山縣縣長甘達用為據報監獄兩次被破已決犯吳家友一名先後自行投監情形請宥減期刑由十九年四月七日
令望江縣縣長馮熙周承審員王夢燕
為呈請設立司法公署轉咨省府議決撥炊試辦由十九年四月十月日
令黟縣縣長程運啓為呈請頒發司法公署暫行章程及預算草案由十九年四月十日
令反省院為呈請修理號舍地板地櫳由十九年四月十日
令繁昌縣縣長據呈管獄員吳振翌成績優良祈轉呈給獎由十九年四月十日
令蕪湖地方法院院長麥鼎華為呈報推事鄧照鐾到院日期並往壽縣籌備縣法院事宜由十九年四月十一日
令含山縣縣長據報建造新監不易仍將舊監修理情形由十九年四月十六日
令安徽第二監獄典獄長陳祖澡為作業基金缺乏請撥欸維持由十九年四月十七日
令第一監域為呈請購制太平水桶由十九年四月廿二日
令蒙城縣縣長王從善為修造監獄炊室費用擬由司法收入項下撥抵檢同計算書等件送請核銷由十九年四月三十日
令寗國縣縣長為書狀掛號費應如何徵收祈示遵由十九年五月廿日
令合肥縣法院籌備委員楊昌熾為呈送改建院屋圖說及估單並懇轉催財廳迅將本年一一兩月份經費改發現款由十九年五月八日
令第一監獄為修理監房工場及售品處約需工料洋三十九元八角擬照更換電燈綫成例在經常費節存項下開支檢同估單送核由十九年五月十日
令鳳陽縣縣長為呈請核示破產案仵辦法由十九年五月十二日
令壽縣法院籌備委員鄧照歷為呈請發給赴壽縣籌備旅費由十九年五月十六日
令舒城縣縣長楊延壽為轉據管獄員呈請保釋等情祈核示由十九年五月廿一日
令第一監獄典獄長吳魁為分監呈報鑿井工竣請派員查驗由十九年五月二日
令涇縣司法委員為轉據管獄員呈報募捐設置囚床情形由十九年六月四日
令績溪縣縣長胡宗魯為呈報籌募建築監所經費及犯人作業基金經過情形祈備案由十九年六月五日
令舒城縣管獄員賀希彭為呈報籌疑修監經過情形並陳明虧塾囚糧洋六十餘元由十九年六月七日
令郎溪縣管獄員何了非為擬具監所移佛及更改辦法祈核示由十九年六月九日
令涇縣司法委員為轉據管獄員報監所人犯被欺情形並造送名冊由十九年六月十八日
令陸軍監獄監長耿聯瀛為遵照軍政部訓令造至員役及監犯清冊應如何接收祈核示由十九年六月二十日
令霍邱縣縣長余石平為呈報籌設司法公署情形請查核前呈迅予令准由十九年六月二十日
公牘
安徽省政府公函
唯函據阜陽縣一擬以縣政府原有房屋劃分一部作為該縣法院院址之用等情轉請查照備案由十九年四月三日
函據蕪湖地方法院及第二監獄先後報稱米價昂貴虧纍囚糧情形擬具救濟辦法兩項經提交委員談話議決函複查照由十九年四月十日
准函請將赴埠辦理善後餘款撥歸鳳陽縣修建監所經費一案經提會議決照辦由十九年四月十二日七四
准函桐城縣法院成立監獄改看守所經費囚糧照十八年度預算由縣政府撥領等因已合財政應遵辦由十九年四月十六日
據財聽是復令飭撥付涇縣司法公署不敷釋費及開辦費用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准函請令飭桐城縣派警四名常駐法院看守所協助戒護等因已令行遵照辦理由十九年四月廿八日
准函轉撥侶萬億倉存稻以濟囚糧一案函送民廳發稻條論轉發第一監分批到倉領取由十九年四月卅日
准函為壽縣法院難期成立請將預算移作宣城縣法院之用等由經提會議決原則通過經費編入十九年度預算函複查照由十九年五月十三日
准函擬援照蕪湖監所四糧實支實報成案准將反省院及第一公監口糧超過一角之不敷數在名額節存項下撥補經提會議決照辦函複查照由十九年五月廿九日
准軍政部咨復陸軍監獄准交法院接管等因函請查照辦理由十九年六月七日
函送縣長考績辦法及獎懲條例修正施行細則並原提案由十九年六月九日
為張委員克瑤提議據情轉請繼續籌備壽縣法院經委員議決函請查照辦理由九十年六月十八日
准函以陸軍監獄經費在十九年度看守所預算案未成立以前仍請暫予續發等因應轉咨核復由十九年六月十五日
准函復壽縣縣法院已依照原案派員繼續籌備應需經費請令財廳按月照發應用己令財廳查案核辦由十九年六月廿五日
安徽民政廳公函
准函以弟一監獄及懷寶看守所人犯食米擬向安慶市食米產消合作社購辦等因已令行市政籌備處酌核辦理逕行函達復請查照由十九年五月一日
安徽高等法院呈
呈請頒發合肥縣法院院長及首席檢察官印信官常由十九年四月二日
呈報霍邱縣監犯王慶林一名被軍除強迫釋放情形祈備查由十九年四月八日
呈報裁併桐城縣舊監所改名為桐城縣法院看守所各情形請備案由十九年四月十四日
呈報懷甯蕪湖兩地方法院並第一分院啓用新印日期連同印模及截檄各舊印章請鑒核由十九年四月十五日
呈報太湖縣監所人犯被逆軍劫放情形祈備案由十九年四月廿六日
呈報石埭縣城被匪攻陷劫放人犯及出後有已決犯五名自行投監並委查各情形請備案由十九年四月廿九日
呈報蕪湖地方法院華洋訴訟案件增加應添設推事與書記官各一員每月計共增加經費二百二十圓業經省府議通過各情形請鑒核備查由十九年四月廿九日
呈報函請省政府會議議決准就陸軍監獄房屋及預算改為高等法院看守所經過情形祈轉商軍政部備案由十九年五月八日
呈送修正安徽各縣承審員考試暫行章程請鑒核備查由十九年五月十九日
呈報太湖縣監所人犯被匪軍劫放並毀壞房屋器具情形所備案由十九年五月二十日
呈部請示廣德被叛兵損失司法印紙價款可否發還祈鑒核示邅由十九年六月廿二日
請給因公亡故管獄員柯經世遺族一次血金核同清冊送祈核辯由十九年六月二十日
呈部為第一分院十七年度不敷經脊擬在本院節餘經費內如數撥補以資結束乞鑒核示應由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專件
安徽高等法院民事裁判
徐光耀與方運來因故山涉訟一案十九年四月十二日
陳乃彬與楊啓萼因請求遷讓故地涉訟一案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顧監珩與高道平因債務涉訟一案十九年五月十九日
戚報三與費少階等因債務涉訟一案十九年五月十九日
陳向朝與張富堂因請求禁止伐樹及確認山地所有權涉訟一案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劉天樂與汪金寶因確認山場所有權涉訟一案十九年五月二十七八
徐子彬與孔慶榮因請求償還欠款涉訟一案十九年五月三十日
吳韋亮臣與趙清遠富因贖典涉訟一案十九年六月六日
楊文運與吳連桂因基地及樹木涉訟一案十九年六月六日
陳都章與李維可因墳山涉訟一案十九年六月十三日
宋介卿與史佩瑜因同居及生活費一案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安徽高等法院刑事裁判
王自明因強盜案覆判裁定十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操聲來因傷害致死及竊證案覆判裁定十九年六月二日
頓起高因擄人勒贖案覆判裁定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胡世流因殺人案不服懷寗地方法院判決提起上訴一案十九年四月十五日
戴家寬因自訴被告毀棄損壤及被告提起誣告之訴案不服懷寗地方法院判決提起上訴一案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王正心因販運鴉片案不服懷寗地方法院判決提起上訴一案十九年五月三日
陳海清因強盜案不服蘇湖地方法院判決提起上訴一案十九年五月九日
江慶華因竊盜案不服懷甯地方法院判決提起上訴一案十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謝二因竊盜及脫逃案經含山縣政府判決呈送覆判一案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管傳余因強盜案不服燕湖地方法院判決提起上訴一窮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安徽高等法院檢察處聲明上訴理由書
檢察官對於湃山縣判決程永江強盜罪一案
解釋
解釋監督寺廟條例第三條疑義咨(附原咨)十九年二月十日
解釋民辦管轄問題疑義代電(附原代電)十九年二月十八日
解釋商會法條文疑義答(附原咨及原呈)十九年二月十一日
解釋贖產訴訟計算價額疑義指令(附原呈)十九年二月十一日
解釋公務員犯罪適用法律疑義訓令(附原函)十九年二月十七日
解釋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一條疑義摺呈(附原函)十九年二月十七日
解釋刑法三三七條竊盜罪疑義公函(附原函)十九年二月十七日
解釋出版法已廢止不能援用代電(附原代電)十九年二月十七日
解釋特種刑庭說予覆議之被告不能作裟審理訓令(附原函)十九年二月十七日
解釋刑法各條適用疑義代電(附原代電)十九年二月廿日
解釋軍用子彈是否爆裂物疑義代電(附原代電)十九年二月廿八日
解釋校長是否公務員疑義指令八附原悉十九年二月廿日
解釋懲治盜匪條例第一條第1三款疑義電八附原電十九年二月廿一日
解釋刑法第二九八條罪名管轄疑義訓令附原函十九年二月廿二日
解釋刑訴法第十二條疑義訓令一附最高法院檢察署函十九年二月廿二日
解釋禁煙法第十一條疑義指令八附原是十九年二月廿四日
解釋特種刑事誣告罪管轄疑義代電一附最高法院檢察署十九年二月廿四日
解釋刑事訴訟傳訊告訴人疑義訓令一附原函十九年二月廿四日
解釋禁煙法第六等條管轄疑義代電八附最高法院檢察署函十九年二月廿四日
解釋契約效力疑義指令(附原呈)十九年三月七日
解釋工會法第三條疑義咨(附原咨)十九年三月十三日
解釋工法疑義各點咨(附原咨)十九年三月十三日
解釋工法疑義咨(附原咨)十九年三月十三日
解釋高等法院院長辦事權限第四條疑義代電八附原代電十九年三月十四日
僉載
修正看守所暫行規則
木院民事訴訟案件月報表四月份
木院民事訴訟案件月報表五月附
本院民事訴訟案件月報表六月份
本院刑事訴訟案件月報表四月份
本院刑事訴訟案件月報表五月份
本院刑事訴訟案件月報表六月份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一審類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二審類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二審類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覆制類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一審類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二審類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二審類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覆制類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一審類
木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二審類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二審類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二審類
本院刑事案件進行期間表覆制類

Language Chinese
Publication date 民國18年[1929]-民國22年[1933]
Source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期刊)
館藏信息
InfoField
57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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